新闻查询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江西综合
 
 
江西高校开学前改校规 学生婚恋未入新校规

2005-09-02 09:41
 
 

  9月1日,由教育部颁发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同日,江西数十所大学根据该规定精神制订的新校规在经过最后修改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备案。据悉,这些新校规将在各校通过后开始实行。

  新旧校规对比

  申诉 旧:无具体规定 新:学校要成立申诉委员会

  以前各学校一般都规定在处分时学生可以申诉,但在实际操作中,学校普遍不重视学生申诉,而且没有具体规定。

  新校规则提及对于学生申诉要建立真正完整的程序,学校要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1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决定成立“江西省高校学生申诉办公室”,针对处分、学位授予和学籍等问题接待高校学生申诉,对高校学生申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该办公室有望在本月开始正式运作。

  婚恋 旧:结婚者退学 新:对婚恋问题“留白”

  江西一所著名大学实行多年的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写道:“男女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这也是江西几十所大学的一贯做法。

  “在校期间,本、专科学生不得结婚,违者予以退学处理。”作为对大学生婚恋问题的控制方式之一,该条款一直大量存在于省内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中。

  南昌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律并未禁止成年男女发生性行为,学校内部规定不能将权力伸向纯属民权的范围,这也是个很难管、管不好的范围。所以,新校规对婚恋问题留白。在新校规送往教育部门备案审查之前,各高校都将相关条款删除了。

  部分条款尚需完善

  在学校送来备案的新校规中,专家又发现了很多欠妥当的做法,并提出修改建议。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处罚条例第16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可以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

  专家建议:把“可以”改为“应当”。“可以”一词甚为微妙,主动权全在校方;“应当”的意思则是,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是一个要确定下来的程序,以此保障学生申诉的权利。

  ●东华理工大学规定,40分以下的学生取消补考资格,直接重修。

  专家建议:这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因为法律并没有把及格线以下的学生还划分为几个等次,该校的做法出于教学实践上一定的经验,但找不到依据,对学生也并不公平。

  ●东华理工大学在学位授予规定中,学生获得记过以上的处分,不能授予学位。

  专家建议:这与国家的学位条例相违背。目前并无法律法规剥夺记过学生获得学位的资格。

 
     
 
 
【我有话说】
来源:信息日报
 
 
     
 
相关新闻
 
 
  • 专家已检查 江西省高校新校规即将出台(视)  (2005-08-31 20:00)
  • “情系南海” 南昌大学师生赴南海舰队慰问演出  (2005-08-04 09:05)
  • 江西2005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呈现新特点  (2005-07-28 08:39)
  • 江西10所高校试行录取新生网上签到  (2005-07-15 08:13)
  • 江西高校举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动员大会  (2005-07-14 20:04)
  • 全国第一所护理类高职院校在江西挂牌成立  (2005-07-07 10:04)
  • 劳动保障:江西成立首家高校职业指导中心  (2005-07-04 08:41)
  • 江西省高校招生录取各项准备工作就绪(视)  (2005-07-03 20:04)
  • 不设行政级别 南昌大学率先实行教育职员制  (2005-07-03 09:33)
  • 江西首家高校学位与英语“四级”考试脱钩  (2005-07-01 0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