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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运销免收或减半收取通行费
●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化肥的车辆,一律不卸载、不罚款、不滞留,暂不登记
●建立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应急预案
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政府纠风办、省治超办日前联合发出紧急通知,从本月开始,共同做好鲜活农产品和化肥的运输保障工作。
根据通知精神,自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在我省高速公路和收费还贷普通公路行驶的省内外整车装载运输车辆,凭化肥运输单据,车辆通行费可享受优惠;全省继续执行自6月15日起实行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免收普通路桥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此外,今年6月20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在国家规定“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的车辆恢复吨位的期限内,我省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化肥的车辆,一律不卸载、不罚款、不滞留,暂不登记;今年10月1日以后,按全省治超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各级纠风部门将组织交通、公安、农业、林业等部门加强明察暗访,对违反要求和“绿色通道”政策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三乱”行为,将从快从严查处。
另悉,五部门还要求各级政府建立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的应急预案,在出现较明显的鲜活农产品和化肥运输困难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张志勇 万莉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