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专稿 据9月21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在山西省晋中市某玻璃器皿厂,一名年仅15岁的童工仅上班8天就被车间主任用铁钳重戳后不治身亡。而且据了解,该地仍有不少企业因利益的驱使,在恶劣的生产环境大量雇用童工,有的还打骂、虐待童工。
佝偻发育不良的身体承担着生存的重压,忧患的童真经历着人性残片的折射。童工们如此悲惨的生存境况,很容易让人想起夏衍笔下的“包身工”形象。他们的遭遇着实令人同情,他们的命运理当引起关注。如何斩断伸向童工的“黑手”,救救这些可怜的孩子是文明社会无法回避的课题。
可以想见,此事一经媒体披露,定会掀起一股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热潮。但此类运动式的执法有个很大弊端,就是治标不治本,建立不起真正的长效机制,很容易陷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童工走了还会再来”的怪圈。因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负责牵头此项工作的是劳动部门。但劳动部门因受执法权限限制,对那些非法使用童工的无良商人缺乏有效震慑。
而且实践证明,即使有工商、教育、工会、妇联等部门参与,除了增加执法成本外,也难以形成合力。在我看来,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症结,就在于执法关口的后置。而改变执法难的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防范的关口前移。
童工现象屡禁不止,与其说是劳动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因为童工的年龄界定是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而这个年龄段恰好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如果依法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困扰已久的童工难题也就会迎刃而解了。
每到春秋季开学,控流保学都是教育部门的头等大事,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笔者调研的情况来看,现在造成学生流失的最主要原因并非家庭贫困。随着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人心,加上“两免一补”等贫困生资助办法的实施,即使在当前义务教育还没有完全免费的情况下,现在家庭供养一个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已不是大问题。换句话说,大多数中小学生辍学其实并非生活窘迫所逼,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而要让学生“一个都不少”地回到教室,仅靠教师的走访劝学很显然不够,还期待相关执法部门的及时跟进。只有义务教育法真正落到实处,童工这个社会怪胎才会刀到病除。只不过,这需要考验我们决策者的智慧和责任。(今视网友 彭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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