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专稿:昌平老北京微缩园外的漱芳斋饭庄,自称是扮演过毛泽东的特型演员孙某,在游客就餐间隙,装扮成毛主席,模仿其语言举止表演节目。之后,游客可以到后院与孙某合影,每次收费20元。(4月25日新京报)
针对“特型演员”的模仿秀,法律界人士看法不一,这种以赢利为目的表演秀到底是否有侵权嫌疑?若是,其侵权行为该如何界定,是侵犯了肖像权、名誉权还是著作权?各方可谓莫衷一是,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很难做出准确清晰的界定。争论归争论,倘定要在现阶段对此事给出一个有法律意义的判断,笔者个人较认同以下观点:扮演毛泽东和游客拍照,不侵犯其肖像权,如果扮演者个人素质不高,言行举止丑化毛主席,就有损其名誉权。
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了吗?笔者倒认为,针对此类事件,单单从法理路径上寻找模仿者的“破绽”多少有点“舍本逐末”,处罚、“封杀”一个孙演员并非难事,但它能根本扼制此类模仿秀盛行的现实吗?其实,孙演员只是吃“伟人”饭中较“低端”的一位,比他更有表演天赋和开发手段的不在少数。比如一位和他有着“异曲同工”之外观形貌的某著名特型演员,同样凭借一个领袖式挥手、几句湖南口音的经典“致辞”,出场费便高达数万元。该演员以这身不变的行头和招牌动作游走于大江南北的商业舞台时,同样引来了各方的质疑与批评,可最终结果如何呢,不过徒为该演员免费炒作了一把而已。不知道孙演员是否正是从其前辈那儿得到了这一谋利灵感?话说回来,当此商业化时代,人的逐利本性和潜能被无限激发,对于很多人来说,道德层面的考虑早已无足轻重,在强调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的特定环境下,当市场存在一定需求时,资源的长久闲置、“荒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只要条件允许,一定有各种力量以各种五花八门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开发、开采闲置资源储备。
问题的关键正在于此,究竟是某些人特殊的“高大全”式精神需求决定着孙演员的表演走向,还是孙演员的传神表演让观众有了“伟大”式精神消费的欲望?
笔者倒觉得,不要只是一个劲拿着放大镜在孙演员身上找“病根”,真正核心的症结是在消费环节与消费需求群体本身。对明星的追逐也罢,对伟人、英雄的敬仰、倾慕也好,都须掌握一个价值原则和度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适时的精神分泌,比如青春成长期的“离经叛道”和对新潮文体明星们的精神追逐,我们当然可将其看作是几朵小小的人生浪花,可是假若它突然在外力的诱导下,风向大变、浊浪翻腾呢?很多时候,人不仅需要驾驭各种欲望的诱惑,更要懂得如何驾驭思想的风向。你有权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爱一个明星、一个英雄或伟人,但在你付出情感投资之前,先要学会用平和、理性、客观的认知方式看待和解析对方,不要仅仅为了“明星”、“伟大”的形式光环而五体臣服。在同一事件同一人物面前,舆论有舆论的评价,时代有时代的评价,历史有历史的评价,但作为人类道德和思想沉积链上的独立一环,你更应有自己的客观价值判断和认知方式,跟风崇拜、追逐热潮、人云亦云,绝非“善爱”之道。与“明星”、“伟人”亲近、合影并不能拔升谁的人格标高,相反,它恰恰放大了某种不成熟、非理性的“急功近利”式价值追求,并将就此被定格在盲从、附会的俗世洪流中。 (今视网友 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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