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我爸有3个老婆,盖了3幢房子,每个老婆生了3个孩子,我经常受到欺负......”这是海南省詹州市一名初一学生写给法院院长的信中,反映的情况。在海南省,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现象,不仅城镇存在,农村也有出现,经济发达地区相对严重一些。近两年来,全省妇联系统接受投诉的3359件(次)婚姻家庭纠纷中,反映丈夫与他人同居的达2509件(次),占74.69%。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第三者插足或怀疑对方有婚外情的所占比例也比较大。 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长河当中,男人的三妻四妾现象一直比较普遍,女人几乎没有什么家庭和社会地位可言,所以摆脱男人的束缚就成了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在历史的车轮行驶进21世纪之后,好多女人何以要开历史的倒车,心甘情愿地给人当“二奶”呢?这主要是观念转变、思想解放和性开放的产物:一是有些女人“破罐子破摔”,一旦恋爱和婚姻失败,就有了看破红尘的感触,认为人生不是男人玩女人就是女人玩男人,索性不以当“二奶”为耻,反以当“二奶”为荣耀起来;二是有些女人年纪轻轻,却贪图享受,又没有多大本领,认为应该“充分地开发自身资源”,于是嫁一个是她,多“嫁”几个也是她,其目的只是到男人那里捞钱供自己玩乐;三是个别的所谓的出色女性,从来不是以为自己是男人的“二奶”,而是以为男人是她们的玩物。 这样一来,“人生如梦”的女人满意了,本来就欲壑难填的男人也更加为所欲为起来,却苦了那些善良的、正直的、懦弱的人。尤其尴尬的是,代表着国家尊严的法律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久而久之,失控的法律行为必然导致问题丛生,威胁社会稳定。 毫无疑问,“二奶”是妇女解放的一个怪胎,任何文明的法制社会都得坚决地予以打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力气进行研究的问题是,为什么法律阻挡不住“二奶”前进的脚步。前一段时间,有些人不是为如何实施国家的法律去想办法,而是大声疾呼为“准婚姻”立法,让法律对没有正式婚姻关系的同居行为让步,岂不是既荒唐又令人不得不拍案而起的事情吗?那就好比一个警察去抓小偷,见小偷的本领太大,就想主动地“投降”。 其实,我国的现行《婚姻法》既符合自己的国情又适应了国际潮流,只要坚定不移地实行“一夫一妻制”和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就够了。但问题也恰恰是,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除了广东、天津的几个“二奶”受到了惩处之外,全国大多数地方的“二奶”都在为法律的苍白无力而手舞足蹈。这说明我们的机器运转出了问题,只有修好了机器才能继续前行。俗话说“民不举、官不纠”,不少“二奶”案件,民已举了,依然无人去过问,那不是腐败,又是什么?因此,反腐败成了人民群众期望的“大救星”,就不足为怪了。(王海波)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