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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专稿:在“孝德”稀缺的道德语境下,这是一则温暖的新闻:1月14日《半岛晨报》消息说,大连一硕士为对养父母尽孝回家乡中学当保安。这位“硕士保安”告诉记者:“养父母的恩情大于亲生父母,我只想平平淡淡地为养母尽孝心。
中央台有一则倍受好评的公益广告,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母亲洗脚。观之让人动容。之所以想起这个例子,是因为在我们惯性的教化思维中,道德语境是浪漫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譬如这里的“硕士保安”。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民间的说法是“百善孝为先”。“孝”是我们道德传承中的大善与至美,我很敬佩这位当了保安来照顾养父母的硕士,但,如果让我在广告片中的“小女孩儿”和“硕士保安”之间选择一个道德实践的模范,原谅我要把这一票投给前者:因为,成本巨大而带有道德极端主义倾向的价值选择离我们烟火气的社会生活似乎还比较遥远。
其实,新闻传媒对“道德楷模”的甄选标准就是我们社会舆论对“道德选择”的评价标准。我深信并钦佩“硕士保安”的孝德,但不得不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对之提出质疑:一是既然“曾经拥有很好的职业”,为什么要回来做“保安”?这个事实命题的隐语是不是“践行孝道和职业理想”成了“鱼与熊掌”?二是“践行孝道”的本意究竟是要让尊者生活得更好,还是完成形式主义的厮守相伴?失去了更好的工作,社会角色徒然转身带来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落差,必然事实地施加给尊者心理重压,这真是“更好的孝道”?三是“孝德”是一个私德概念还是应该包容公德的范畴?一个硕士毕业生,就我们眼下的社会而言,自然意味着曾分享了更多的社会资源,那么,对“养父母”是尽孝了,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呢?……
1887年福克斯威尔在《英格兰的经济学发展》中指出了经济学的三个显著特征,即“理论的批评、历史的方法、以及人道主义的感情”。换句话说,“道德”是精神的产物,但是失去了经济学的考量就很可能异化成一种义正辞严又漏洞百出的大棒、貌似正义又暴力十足的暗器。我们的道德传统是高瞻的、更是苛责的,鲁迅对封建道德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吃人;当年的基督教也确实包含着崇高的道德理想,但,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法庭依然如此肮脏与黑暗——当然,这并不是说传统道德动辄得咎,也不是说传统道德就天然地不经济不划算——而是我们在传承的时候需要脚踏实地、需要观照我们的内心底线。无论孝道或者其他道德准则,它们都是利益的抽象和升华,是利益博弈的结果:设若哪种道德既不能保障长远利益,又不能保障眼前利益,那它就只有纸上谈兵的意义,终归是阿斗——扶也扶不起的。
“孝德”也是有成本收益率的,这个说法并不会让道德蒙羞,相反,唯其如此,才能让长期被我们架空的道德真正地心甘情愿地着陆。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回到我文前的比较:帮父母洗脚的道德成本是很小的,而收益是巨大的,只要传媒乐于宣传并宣传得当,我们很容易接受这样的道德榜样;而放弃职业回乡侍奉父母的成本是巨大的,而收益未必很大(因为要考虑到父母的心理承受、生存质量等损益项目),结果是无论个案如何催人泪下,估计其真正被践行的几率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声嘶力竭地宣扬了那么多道德话语,结果应者寥寥的根源。因为,不可复制的、非普适性的道德选择再美丽,也不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价值中流。反过来思量一下,假设“硕士保安”真成了孝道的惯性选择,这真是社会之福、家庭之福吗?(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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