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今视网>>新闻中心专题>>第17个税收宣传月>>有问必答
 
 
独生子女补贴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2008-4-1 9:28:02
 
 

  问:独生子女补贴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独生子女补贴,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但是,企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是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而应付福利费的计提是通过相应的费用科目的,所以实际上独生子女补贴是在税前扣除了的。但正是由于通过了“应付福利费”的核算过程,所以这笔补贴是不能在税前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扣除。

 
     
 
 
【我有话说】
来源:人民网
 
 
  [关闭窗口] [  ] [打印]    
   
 
相关新闻
 
  • 购买单位低价房少支出差价部分是否属于应税所得?
  • 分支机构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
  • 两处所得该如何纳税呢?
  • 税收征管法关于为纳税人保密是如何规定的?
  • 税收征管法中对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 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务机关有哪些税务检查权?
  • 什么是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应如何适用?
  •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 什么是关联企业?如何调整关联企业的应纳税额?
  •  
    图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