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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专稿:(记者
聂启蓉)在武宁,有这样一支服务团队,他们一次次无偿地为弱势群体提供着法律服务,让他们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护,是他们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这就是武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2006年7月25日,武宁县新宁镇黄段村村民邱吉仁为自己的平房住宅改建,而叫下岗工人金义斌帮找人将平房屋顶拆除,报酬300元。金义斌便相邀了家住武宁县罐头厂宿舍的李江生等5人拆除屋顶,在拆除的过程中,李江生不慎从屋顶跌落地面,造成腰1椎体爆裂性骨折并不全瘫。由于李江生家庭困难打不起官司,武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得知事情原委后,由王敏律师为李江生提供法律援助。在王敏律师的帮助下,李江生最终通过法律的渠道获得了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而考虑到李江生的家境,以及他出事后生活上的困境,法律援助中心从始至终,没有收取李江生一分钱律师费。
 王敏律师探望受伤的李江生
在武宁,像李江生那样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的群众有很多,他们都切身感受着“法律援助阳光”带来的温暧。武宁法援中心成立四年多来,大力推行法律援助“阳光工程”,已有500多个贫弱残者在“法律援助阳光”下,受损权益得到补偿,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据了解,除了法援中心,在武宁还活跃着一支在基层的法律宣讲团。这支宣讲团是由从全县有关单位选调16名精通业务和法律的工作骨干组成,他们常常活跃在繁忙的工矿企业、僻静的社区、悠闲的广场甚至是田头地角。宣讲团以通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为基层群众释惑,送去了最丰富、最实惠的精神食粮,受到了百姓的热烈欢迎。
 法律宣讲团下到农村学校为学生说法讲法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上街头为市民解答法律疑惑
近年来,武宁县正是通过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的手段,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优化法治环境,使得整个武宁学法用法社会风气日益浓厚,遇到纠纷、争端靠宗族宗法势力或蛮干武力解决问题的方式已成为过去,人们自觉地用法律来维权,平安和谐成为了新武宁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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