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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教育乱收费在各地屡禁不止,为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省教育厅昨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收取其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并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补课,收取补课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严禁代收费
据介绍,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后,只允许学校按“一费制”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同时,严禁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各项代收费。严禁收取如存车费、饮水费等各种服务性收费。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摊派电影费的方式强制学生看电影。严禁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
涉及教科书费用
受资助学生免交
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为减轻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负担,规范免费提供教科书管理,省级没有要求使用全省统一的地方教材。如市、县(区)或学校要使用统一的地方教材,必须免费向受资助贫困生提供,学校不得再向受资助的贫困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任何费用。
同时,对于受资助贫困生配套使用图册教材和音像教材问题。教育厅有关领导再次强调:此两种配套教材不在国家规定免费提供的教科书之内,也不属于必备教材。不得向受资助贫困生收取此项费用。
高中收择校生
须遵守“三限”政策
此外,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逐步降低择校生收费标准。学校在按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各地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节生、转学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不得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名义向学生高收费。
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等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对现有改制学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凡没有做到“四独立”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高校不得向学生预收学费
各校要严格对本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行全面自查,对不合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预科生升入本、专科以及专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标准执行同学年同专业的其他学生收费标准。学校在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等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证卡时,不得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高校不得向学生预收学费。
此外,各地、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的有关规定,将经省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王炜
周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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