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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今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关注民生、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意见》提出2007年南昌市将新增安排12.2亿元(市政财政新增安排4.5亿元,县区财政新增安排2.1亿,预计省财政补助5.6亿元)这些新增财政补助项目主要为民生工程。并要求新增财力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农村、基层和社会事业薄弱环节倾斜。
零就业家庭实行免费培训
《意见》提出,对有创业意愿及创业条件的职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复员退伍军人、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对零就业家庭实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免收管理、登记、证明费,提供岗位补贴、小额贷款等。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企业离退休职工月均增加80元养老金
市财政新增安排216万元,县区安排432万元,提高城镇特殊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
农村低保户财政补差人均提高5元。对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中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低的退休职工,给予月人均200元生活补助。
提高企业离退休养老金标准,2007年7月1日开始,月人均增加80元,省财政增补1090万元,通过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筹集资金13614万元。
5900万元资金补助城镇居民医保
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比例40%。2007年市县(区)两级财政将安排5900多万元资金进行医保补助。从今年起分两年,对全市村卫生所按每个补助3万元标准进行补助。以改善其业务用房条件,装备基本医疗设备。同时增加对城市社区服务机构的经费补助。从今年起分4年对全市乡镇中心卫生院,每年再增10万元补助。
城乡义务教育减免杂费
南昌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减免杂费(城市免杂费,农村减免杂费),贫困生免教科书费,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从100元提高到300元。
对职高、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贫困家庭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市县财政新增安排305万元资金用于上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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