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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花季少年 为上网入室抢劫被判刑八年

2008-6-30 15:04:40
 
 

  庭上斥子

17岁儿子为上网入室抢劫被判刑8年 旁听母亲号啕痛哭

17岁儿子为上网入室抢劫被判刑8年 旁听母亲号啕痛哭  

  花季少年网瘾犯了,本想入室盗窃,不料被人发现后拿刀胁迫受害人抢走110元。就这样,犯罪性质由盗窃变为抢劫。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据悉,孩子今年17岁,其母亲在旁听时,抑制不住悲痛大哭起来。

  起诉:偷不成就抢

  公诉人提起公诉时称:2008年3月29日14时许,被告人杜某到郑州市陇海东路其工作过的某餐馆旁的单元楼内盗窃。被餐馆老板王某的母亲周老太发现后,杜某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架在周老太的脖子上,强行进入其住室,逼迫交出人民币500元。后杜某便从周老太的衣服口袋内抢走人民币110元。

  最后,周老太的儿子王某赶来,将杜某抓获。警方也随即赶到现场。

  庭审:母亲为儿落泪

  昨日9时30分,该案正式开庭。杜某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被告席。只见杜某低着头,表情木讷,看上去身材瘦削,更像一个初中生。法庭经过陈述、控辩双方讯问等环节,杜某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态度良好,一再表示悔意。而杜某的母亲一直表情阴沉,几乎不发一言。

  在辩方发表意见时,她才再三恳求法官对儿子宽大处理,并大声斥责儿子:“要好好做人!你听见了没有?”说罢她眼泪便夺眶而出。杜某也带着哭腔大声回答:“听见了!”休庭时,母亲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蹲坐在庭外羁押室门口号啕大哭。

  最后,法院认为杜某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已构成抢劫罪。考虑其属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良好,从轻处罚判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线索提供梁刚杨绿水)

  采访中,主审法官说,在当前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的环境下,这起犯罪案件给广大青少年敲响了警钟,希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担负起责任,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青少年自身也要严于律己,珍惜大好青春年华,避免以身试法。(吴倩 吴成龙/文 樊勇军/图)

 
     
 
 
【我有话说】
编辑:李晓晓
 
来源:人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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