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5日凌晨,马山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在群众的协助下,将一名年仅11岁的轻生少年从姑娘江里成功救起。
当天凌晨1时30分,马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县人民医院与北门桥段有一名少年落水,情况十分危急,请求紧急救援。接到报警后,巡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点展开救援。
民警赶到现场前,已经有一名路过的好心人跳到河里进行施救,但由于江面到堤岸还有两米多的距离,且河堤较光滑,又没有可供攀爬的工具,好心人无法将人救起。目击者说,孩子跳江已有近20分钟,孩子稍识水性但已是精疲力竭,如得不到及时援救将危及生命,于是便立即报警求助。巡警大队民警赶到后,立即跳入江中,岸上的队员则手挽手组成“人链”,经过10多分钟的努力,最后终于将少年成功救起。
警方介绍,跳江的孩子只有11岁。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促使一个11岁的孩子作出跳江的举动呢?孩子的母亲谢女士说,孩子平时很听话,学习也很刻苦,但最近她发现孩子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在外面上网,夜不归宿,对此她很无奈。当晚谢女士在一个网吧找到孩子后就叫孩子跟她回家,但孩子说他已经交给网吧“通宵上网费”8元钱,并且网吧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他现在回家,那上网的8元钱将不予退还。尽管万般不愿意,但在谢女士的一再坚持下,孩子最终同意和谢女士一起回家。当行至江滨路时,孩子突然挣脱谢女士的手,然后爬上江边护栏跳入江中。(蒋云
黄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