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日中午,来南昌出差的郭先生,提着一个沉重的行李箱和两个手袋,满头大汗地寻找着饭馆。“我昨晚8点住进酒店,上午办完事买了下午的返程车票。但酒店要求中午12点退房,否则就加收房费。我只好先把房间退了,找个饭馆边吃午饭,边等待。”小郭擦着汗无奈地说。
记者随郭先生来到了他头天晚上入住的酒店。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午12点退房”是行规,南昌市大部分旅游饭店都是这样操作的。她还透露,如果顾客是该酒店的会员,则可推迟1小时退房,否则只能按惯例办理。
惯例一时难打破
采访中,记者发现,在南昌市多家宾馆酒店的前台,都能看到醒目的“顾客须知”:客人退房时间是中午12点,晚上6点前退房加收半日租金,晚上6点后退房按全日租金计算。据了解,目前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城市的宾馆、酒店,都规定在中午12点前结账退房。
究竟从何时开始,我国旅游饭店业开始实行这一规定?南昌市旅游饭店分会会长金德告诉记者:“中午12点退房结账是经过上百年实践所形成的世界公认的惯例。因为饭店业除了要考虑离店消费者的利益,也要考虑入住消费者的利益。”
正如金德所说,“酒店12点退房”已经成为该行业内部一条约定俗成的惯例,从根本上打破或改变一时还很难。南昌某商务酒店客房部孙经理告诉记者:“酒店最重要的作用是给客人住宿过夜,所以酒店行业所谓的‘1天’必须包括整个夜晚。于是,酒店业采用以中午12点为分隔点的方式,最终形成‘行业国际惯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也已将这一惯例写入了行规中。”同时,孙经理也承认,该惯例的实施的确会给一些顾客带来不便,最明显的是由于12点正是午饭时间,许多顾客不得不在退房之后,提着大包小包找饭馆。
延时退房建议掀起千层浪
面对这一行业惯例带来的争议,7月2日,南昌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宾馆饭店适当延时退房”的倡议书。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酒店12点退房”之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消协在倡议书中认为,酒店应将退房时间免费延时至下午2点,并鼓励各宾馆饭店按照自身特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顾客住房时间推出更加人性化的管理。
7月2日下午,南昌市旅游饭店分会当即就此事召开了第3次理事会。理事单位一致认为,饭店可以在坚持行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多采取一些人性化的灵活举措和策略。
身为江西饭店总经理的金德介绍说:“其实,目前南昌许多宾馆饭店不仅开设了钟点房,还对有困难的房客和特殊群体实行延时退房,对离店房客实行免费寄存行李。”南昌市南京路上一家商务酒店近日也在门口贴出优惠告示:住房可赠送两个小时,即退房时间可推迟到下午2点。
人性化服务做法值得提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在实际操作中,我省旅游饭店业并没有就“中午12点退房结账”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其中,不少经济型连锁酒店注册会员就可享受延迟退房;部分星级饭店负责人也表示,如果客人有特殊情况要延迟退房,只要房间宽裕,饭店大多可以让客人延长1至2小时的结账时间。
“我们的普通会员可在下午1点退房,高级会员可在下午2点退房。”南昌锦江之星商务酒店负责人介绍道,“如果客人提出延时退房的要求,一般最晚可延至下午2点,不会额外收取费用。”
面对酒店业惯例的“松动”,江西财经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饭店管理系主任曹国新认为,这并非是旅游饭店业的“让步”,而是一种以人为本服务理念的体现。“中午12点退房”惯例原本是建立在为了保障大多数人权益的基础上的,而大多数人既包括了离店客人,也包括了入住客人,因此,对于“中午12点退房”制,饭店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采取更多的人性化服务举措,最终达到一种和谐。(张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