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南昌市民陈先生在装修工带领下前往购买窗户玻璃,后来发现,却比别人多花了800元钱,于是怀疑装修工串通商家多收了他的钱,随后,多次找到商家和装修工交涉,要求他们退回多收的钱,但对方拒不承认。昨日,南昌市民陈先生向本报求助。
据家住南昌县莲塘镇莲南安居小区的陈先生介绍,他正在装修新房,需要一批装修材料,7月25日,他与装修工一起到莲塘镇青新钢窗店购买家装材料,可材料买回家后,听说邻居在莲塘镇上另一家店也购买了窗户玻璃,玻璃品牌、面积大小、材料规格和配件材料均相同,却少花800元。陈先生拿着自己和邻居购买材料的价格清单,找到商家讨要说法,并要索回多花的钱,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记者在第一时间,将此情况反馈给南昌县工商局。该局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执法人员经调查核实发现,陈先生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对商家和装修工教育后,双方均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协商,商家退回了多收的300元,装修工也“吐出”了500元回扣款。(李美桂 全来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