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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我在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个旅游团,旅行社承诺的是根据他们提供的宣传资料上的线路走,可是在旅程中,我却发现旅行社根本没有按照宣传时承诺的线路带我们游玩。”昨日,南昌市民余小姐打来电话向本报投诉。
余小姐告诉记者,今年6月,她和三名同事报名参加了江西教育旅行社组织的“昆明西双版纳大理丽江四飞七日游”的散客团,游玩的时间从6月16日至6月22日,四人共缴纳了11720元钱,并签订了旅游合同。“当时,旅行社再三承诺会按照提供的宣传资料上标明的线路行程进行游玩。”可是,余小姐6月16日晚一下飞机就发现自己游玩的行程被改变了,“合同上注明的是第一晚住昆明,可是昆明的地接却要求我们当晚就坐火车去大理。”余小姐说,她们当初和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的是从丽江直飞到西双版纳,可是负责地接的办事处导游却要求她们乘坐汽车回大理,再乘火车回昆明,最后再坐飞机飞到西双版纳,最终是由于余小姐6月18日早上拨打了南昌市旅游局的投诉电话,对方才肯让余小姐一行四人按照合同上的约定乘坐飞机直接飞到西双版纳。而且,在旅游的过程中,她和同事并没有去到合同行程约定中的“玉龙雪山”景点游玩。余小姐觉得,江西教育旅行社在没有经得她们的同意下,私自改变了合同内约定的旅游行程,她希望旅行社给她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昌市洪城路6号国贸广场内的江西教育旅行社。负责接待余小姐的工作人员吴彬解释说,余小姐一行的行程改变是由于当时的工作失误造成的,由于余小姐等人当时报的“昆明西双版纳搭理丽江四飞七日游”的团队是由云南当地的散客中心负责地接,对方在传递旅行团旅游线路和行程时误将老版的线路行程表传了过来,才导致余小姐等人的线路和行程与合同约定的线路行程不同。至于为何没有去“玉龙雪山”景点,吴彬的解释是,散客拼团必须根据整团意见来决定是否上山,“当时许多人都不愿意上雪山,所以必须服从大家的意见。”经记者协调,双方最终同意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截止记者发稿时,双方仍在进一步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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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事,省消协维权投诉部的王军表示,余小姐等人是和江西教育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在余小姐旅游的过程中,江西教育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行程为余小姐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于旅行社无法提供合同中约定的相应的服务给余小姐造成的经济损失,旅行社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向余小姐等人进行赔偿。(周浔 秦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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