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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5月份才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房子内部的墙壁、地面上裂痕随处可见。昨日上午,南昌市民熊先生向本报反映,他怀疑南昌市田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金铺颐园”楼盘存在质量问题。
据熊先生介绍,2008年3月24日,熊先生在“南昌市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铺颐园”楼盘看中了一套90多平米的住宅。于是熊先生便到银行办理了10年的按揭贷款,并首付了12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位于楼栋顶层的房子。可是,今年5月1日收房后,熊先生发现,这套房子内部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房子内部存在多处裂缝,有的甚至长达50厘米;房屋内斜梁高度没有达到购房合同上约定的2.8米高。“这样的房子我不敢住,而且出现这样的情况也实在无法装修。”熊先生无奈的告诉记者,他现在想退掉这套让他烦心的房子。可是前后找开发商协商了五、六次,一直都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10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枫林大道“金铺颐园”的熊先生新房内。在现场,记者看到,房子墙壁和地面上到处存在裂缝,经记者估算,有20余处。卧室和客厅的墙面上有好几条贯穿性裂缝,裂缝走向多为一致,有些裂缝略呈45度角。“如果房屋没有质量问题,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裂缝。”熊先生说,他现在想退掉这套存在问题的房子。
随后,记者找到了“金铺颐园”楼盘的售楼部经理侯女士。侯女士表示,熊先生的房子确实是有裂缝存在,但是这些裂缝都是正常的。当记者问及造成裂缝出现的原因时,侯经理表示她也不清楚,并且拒绝提供“南昌市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侯经理还表示,她们可以为熊先生退掉这套房子,但是熊先生必须先还清购买这套房子的按揭款,她们拿到银行保存的那份购房合同,才能为熊先生退房。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南昌房产管理局商化办彭主任。彭主任表示,由于目前房管部门对业主退房的要求没有硬性的规定。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后对商品房不满意,要求退房,需要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协商退房事宜。“退房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如果是经过房管部门协调的,我们首先要求购房者本人出具一份退房报告,然后经过开发商同意、签字,协调双方完成退款。像熊先生这样的情况,首先应到相关部门对房屋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进行检测。”针对目前大多数购房者都是按揭贷款,退房过程中存在种种不便,彭主任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首先要关注开发商的信誉度,并且在看房时注意与开发商的宣传与实际效果是否有差异。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消费者还要注意合同中的附加条款,以免在日后产生纠纷时对购房者权益造成侵害。
■相关点评
就熊先生一事,省消协维权投诉部王军表示,既然开发商已经同意退房,就不存在因为银行的问题导致退房难,更不能以银行按揭为由,人为设置退房障碍。王军表示,根据《消法》中的“谁经销谁负责”原则,开发商理应在答应退房后,与银行取得联系。在与消费者办理按揭手续后,银行就将按揭房款一次性交付给开发商。因此,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违约责任。而开发商要为消费者办理退房手续,理应主动与银行取得联系,根据开发商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解决问题。(周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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