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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索尼’数码相机买来还不到半年,充电器就出现问题,没有这个东西,相机根本用不了。后来我多次找了售后,要求维修或者更换充电器,但是遭到拒绝。”昨日,南昌市民刘先生向本报投诉说,他对“索尼”相机售后工作人员如此服务态度很不满意,由于没有充电器,相机放在家里成了摆设。
刘先生介绍说,他是去年12月买的这台机子,是在景德镇“索尼”相机专卖店买的,花了2000多元。“我买‘索尼’的相机,主要是看中这个品牌,觉得无论是质量还是售后服务,应该都是过硬的。当时我还在景德镇工作,担心坏了每人修,但促销员也告诉我说,全省很多地方都有维修站,任何一个地方都可提供维修服务。”刘先生说,今年他到南昌工作来了,5月初时,他突然发现充电器有毛病,根本充不了电。刘先生立即拨打经销商电话,对方却叫他找售后解决。刘先生于是带着相机找到“索尼”相机南昌维修站,对方却告诉他,充电器不在保修范围内,而充电器根本也修不好,所以只能掏钱买过一个充电器,而且售价为300元左右。
“我觉得他们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其他一些品牌像充电器等附件都有保修服务,而‘索尼’这么大公司居然没有这样的服务。按他们的意思,只要交了钱,一旦离开经销店,充电器坏了就是不能换或者退。要换就要交钱,这次我交钱买了,万一很快又坏了,那我岂不是又要再花钱去买?”刘先生气愤地说,事后,他又拨打了“索尼”相机客服热线,得到的答复依然是:只能花钱买一个充电器。
昨日上午,记者先是拨打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家用电器产品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接线员朱小姐表示,他们公司产品都是根据国家三包法来制定相应的售后服务条款,该公司规定:相机的随机附件只有电池和记忆棒有保修期,其它如充电器等附件是不提供保修服务的。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将会督促南昌维修站和消费者协商解决此事。昨日上午12时,“索尼”南昌售后服务站张站长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按公司规定,充电器是不在保修范围内的,但从维护品牌形象以及消费者利益角度考虑,并请示公司总部后,决定为刘先生免费更换一个新的充电器。张站长一再强调这是特事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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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提供的商品不能正常使用,依据《消法》第44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就此事,省消协维权投诉部王军表示,数码相机这类数码产品目前虽然还没有专门的三包条例,但是建议相机生产商家还是应当参照三包规定,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条款,应当把福建也纳入保修范围内。(全来龙
刘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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