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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单上注明第一次上课只是试听,按实际课时收费,而且交钱时,老师口头承诺说,试听不满意,可以退款。我小孩试听后觉得不满意,但我后来找他们退款,他们却不肯。”昨日,南昌市民吴女士向本报投诉说,她很后悔帮儿子报名参加南昌中山专修学校组织的补习班。
吴女士介绍说,她儿子在南昌二中读高三。3月22日,她在学校参加家长会时,有人向她塞一张南昌中山专修学校宣传广告单,上面有春季课程安排表,还有“专家级”任课老师简介,上面还说“名师辅导:好生拔尖,差生提高;补习班,到处跑,还是中山学校好”。“我看宣传单上说的这么好,而且上面标明:以下所有科目,同学们第一次上课,不论时间早晚,均可随堂试听,按实际课时收费。说实话,我确实心动了,我小孩的成绩并不差,为了能让进一步拔尖,我决定帮他报名。”吴女士说,3月23日,她就到学校去咨询报名,接待她的老师说,可以先交25元参加试听,但如果交完所有费用,就可以选位置。“最关键的是,这名老师对我说,试听不满意,扣除试听课时费后可以退钱,不过只是口头承诺。我从来也没想过要退钱,当时想的是孩子的成绩能进一步提高。于是,我就帮儿子报了英语冲刺班和文科数学冲刺班,利用周末时间上课,每课时两小时左右。到高考前,各有11个课时,加上每门科目的资料费,实际要600元,但我当时只带了570元就全交了。”
“3月29日和30日,我儿子先后去试听了这两门课,他回来对我说,觉得效果不是特别理想,所以不想去了。4月5日和6日,我儿子就没去上课了。于是,我就打电话给学校,要求退款,但对方却不肯退款了。”吴女士说,没办法,她只好在4月12日强拉孩子去听课,4月13日,孩子怎么也不肯去听课了。为此,实际上只听了5个课时的课。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吴女士来到该学校。就此事,该学校负责人万老师表示:“宣传单上所指的按实际课时收费是试听的课时,从来没有说过可以退款,她说有人说过,叫她拿证据出来。而且我们发给学生的听课证上特别注明:开课一周后不满意可换科目学习,不予退款。实际上,这名学生已经连续3个周末都来听课。”
由此,记者发现,矛盾焦点在于,双方在吴女士的儿子4月5日和6日是否去听课这一情况存在分歧,吴女士坚称,其儿子在4月5日和6日根本没来听课,可以找到证人,但学校却拿出考勤表,显示吴女士的儿子来听课了。对此,吴女士质疑说:考勤是学校老师所为,没有可信度。但万老师表示,考勤一事不存在弄虚作假一说。最后,学校退还了320元给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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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口说无凭’,如果投诉人找不到证据证明被投诉方有过这样的口头承诺,你没办法去要求被投诉方承担相应责任,处理起来就很棘手。其实吴女士最起码有两个地方疏忽了:其一没有与学校签定相关的书面协议,应要求对方把口头承诺书面化;其二,在试听之前就把所有费用都交了,这样把主动权给丢了。”昨日,省消协维权投诉部王军表示,建议开办培训班或补习班的单位或机构,进一步规范化,把服务内容、项目、满意度等明细化,对双方都有利。(全来龙
刘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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