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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南昌市民李小姐买来的钢化玻璃安装使用不到20天,就爆裂了。她认为是玻璃本身质量问题,于是要求商家赔偿,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昨日,李小姐向该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昨天,该中心共接到投诉咨询电话146个,其中咨询电话110个、申诉电话33个、举报电话3个,33个申诉电话全部分流到各辖区工商部门。从申诉内容来看,有关服装、建材和数码产品方面的方面的投诉居多。
李小姐介绍说,3月中旬,她在顺外路一家名为“鸿发”的玻璃店购买了三块“华超”牌的钢化玻璃,用于装修店面,每块玻璃价格340元。9日中午,新安装好的钢化玻璃突然发出“碰”的一声,接着整块玻璃发生爆裂,将在场的员工都吓坏了。随后,李小姐找到了经销商,对方则表示要找厂家,但厂家一负责人熊经理表示,按国家有关规定,钢化玻璃允许存在一定的自爆率,消费者刚好买中了发生自爆的玻璃,厂家是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这不就是说消费者只得自认倒霉。”对此,李小姐非常气愤。
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之后,将此投诉分流到辖区工商分局,随后,执法人员进行处理。执法人员说,对于这种情况,应经过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后才好认定责任,但最好协商解决,毕竟玻璃已经安装使用20天了。最后,经协调,经销商答应,只要李小姐出100元,就提供一块同样的玻璃。(郭金兰
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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