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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江苏徐州人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因开发商承诺可代办银行贷款,于是便购买一套南昌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支付了16.08万元首付款。然而,该公司却在20余天后,告诉他无法完成银行贷款业务。为此,他要求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首付款,对方却一直没有予以答复。
据张先生介绍,2007年10月底,“丰源天域”楼盘对外推出多款促销方式,其中一条就是公司可为客户代办银行贷款业务。于是,他来到了“丰源天域”楼盘售楼处看房。在他将自己可能因某些原因无法办理贷款一事向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小姐陈燕说明后,陈燕明确向他表示,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为他办理好银行贷款业务。2007年11月2日,张先生便与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向对方交纳了16.08万元首付款。11月23日,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致电于他,称公司无法帮他办理好银行贷款业务。于是,他只得要求对方将首付款退还,对方却一直没退还。
9日下午,记者与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小姐陈燕取得了联系。对于张先生反映一事,陈燕告诉记者,由于张先生本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退房要求、也没有以书面形式向南昌市房管局提出申请消除房号要求,才导致退款一事迟迟未能解决。只要张先生完成相应的程序,公司将他所订购的该套商品房销售出去,一定会将16.08万元首付款归还给对方。(冯训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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