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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我今年2月份才交的货运三轮车管理费,可4月份另一个“车管”还要我交管理费。昨日,南昌市洪城大市场货运三轮车司机余某向本报投诉,说他刚刚向市场“车管”交了700多元的三轮车服务费,可没过多少天,车子就被另一个“车管”给扣了
。
余先生告诉记者,以前,他们的三轮车都是由洪城大市场内的富远运输有限公司管理的。今年2月20日,他按照惯例向富远公司交了720元的三轮车服务费,服务费有效管理日期是从2008年2月20日到2009年2月20日。可今年4月份的一天,余先生在跑运输的时候,突然被另一个“车管”部门——南昌商圈运输有限公司的人员告知,货运三轮车还必须要到他们公司交服务费,费用是790元。余先生当时就表示不同意,并告诉对方,他已经向富远公司交了钱。但该人员却说,富远公司收费是他们的事,现在整个洪城大市场的货运三轮车都归商圈公司管,所以余先生必须再向商圈公司交服务费。见余先生坚持不交,该人员就叫来同事把余先生的车子拉走了。之后,余先生与富远公司、商圈公司交涉,但得到的答复就是让他在家等,等两家公司达成一致意见了,再通知他来领车。
昨日,记者跟余先生一起来到位于洪城大市场内的富远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负责人不在公司,他们无权处理这件事情。随后,记者跟该公司经理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李先生说,他们这里只负责洪城大市场直属的富地干鲜分区市场的货运三轮车管理,而商圈运输有限公司负责其他12个分区市场的三轮车管理。商圈公司在没有跟他们协商的情况下,就到他们市场来扣车是不对的,目前他正在与商圈公司进行交涉。
之后,记者又来到洪城大市场商圈管委会下属的商圈公司。在该公司门口,记者发现有20多辆三轮车都被“扣滞”在这里。该公司负责人魏经理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份,他们受南昌市西湖区区政府的委托,代管洪城大市场的所有货运三轮车,但富远公司一直不愿将业务交付给他们。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只好采用“扣车”的办法,促使车主到他们这里交车辆服务费。
对于魏经理的说法,记者又采访了富远公司的李经理。李经理说,货运三轮车管理业务交付是自愿的,之前他也没有说过不移交给商圈,只是现在他不在南昌。回到南昌后,他会跟商圈协商此事。
最后,经过记者调解,商圈运输公司最终将“扣滞”的所有车辆给予放行,并答应会尽快跟富远运输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相关点评
针对此事,记者昨日采访了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的王挺律师。王挺表示,根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属于私人财产的部分非行政执法部门是无权利没收或“扣滞”的,即使是国家机关出面没收私人财产,也要通过一定的手续流程,才可执行。由此,商圈运输公司私自扣押货运司机的三轮车是违法的。就余先生反映一事,商圈运输公司不得重复收取余先生的车辆服务费。王挺还就此提醒这些已在富远办理了服务业务的车主,遇到这种情况,可直接到其市场管理部门反映,如果管理部门不受理,那么这些车主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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