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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南昌市民夏大爷拿一瓶邮购来的药品,送到省药监局请求鉴定,结果被认定为假药。昨日,省药监局提醒说,网购或邮购的药品,往往可以通过邮寄、快递公司等多种途径流通,增加了药品监管的难度,容易出现假劣药混迹其中的可能。另外,非处方药基本能在本地药店或医院买到,没必要网购或邮购。而对处方药,国家是不允许零售商在网络上销售的。
今年72岁的夏大爷患有慢性气管炎多年,春节前,他从一位朋友那里得到一份资料,上面宣传一种药,说对治疗哮喘、气管炎很有效。夏大爷于是便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花550元邮购了6瓶。服用了3瓶后,夏大爷发现哮喘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于是,夏大爷把药品送到省药监局检测。该局工作人员发现,该药品包装上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适应症等,注明清晰,符合正规药品的包装标准,却有一处破绽:该药品标明的批号和生产日期是有矛盾的:其批号为070125,那生产日期应为2007年1月,而包装上却是20070201。随后,通过国家药监局查询,并没有查到该药的批准文号,也没有找到药品所标生产企业——北京泰康中医药研究院,也未发现该药品的注册记录,由此认定该药系假药。
就此,省药监局政策法规处的黄处长介绍说,近几年,有关通过邮购、网购药品引发的投诉呈增多趋势。尤其是利用电脑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销售假劣药品存在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难以监管的特点。由于此类违法行为存在营销、生产、邮寄三点分离,而且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销售和传递,故在监管上存在点多、面广和跨区域、跨部门的特点,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另据记者了解,在国家药监局昨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说,在发达国家,如果监管的手段或者是监管程序、措施非常完善,在市场上流通的药品中的假药只有1%。而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药品中假药竟占到50%。目前,大陆境内批准的只有七家药品经营企业才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非处方药的销售。
颜江瑛说,在国家药监局网站上,专门开辟了一个专栏,叫做“网上购药提示”,市民由此可以查询经过批准的可以提供药品服务信息的合法网站的名单,又可以获得被曝光的非法销售药品网站的信息。
此外,颜江瑛提醒说,在互联网上购药一定要慎重,除了公布的非法互联网网站之外,在综合性门户网站上也要注意,因为一些综合性门户网站为这些非法药品信息网站提供了链接,有时候会误导公众。因为综合性门户网站的流量和传播速度是非常快的,所以也需要谨慎。(全来龙
刘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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