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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一起参加培训,不少人中途退出了培训。其中,部分中途退出培训的人退到了钱,可公司却不肯把钱退还给我。”昨日,南昌县蒋巷镇村民刘某向本报投诉,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下文简称:南昌国际)不一视同仁的做法,让她很是不解。最后,经记者协调,“南昌国际”表示,核实情况后,会把这笔钱归还给刘某。
刘某告诉记者,2006年10月9日,在南昌市井冈山大道外贸大楼2楼“南昌国际”,她办理了去美国塞班岛出国劳工事宜。当时,对方表示,出国务工之前需要培训3个月。培训期满后,考试合格者可到美国塞班岛某内衣制品公司去工作。刘某同意了对方提出的条件,并向该公司交纳了4500元的劳务管理费。之后,刘某和另外20多人前往浙江杭州参加培训。同年12月,刘某突然听说,美国塞班岛那家制衣公司可能不开了,要转行经营旅游开发项目,之前去的务工人员都回来了。之后的几天里,刘某发现,不少一起来参加培训的姐妹因此都退学了。跟家里人商量后,刘某也中断了培训,并回到了南昌的家中。
在家里,刘某经常与留在杭州培训的姐妹打电话。在电话里,刘某得知,已有10多人退学了,并拿到了公司的退款。2007年3月份,刘某希望“南昌国际”把4500元劳务管理费退还给她,并为此找过该公司。
“南昌国际”主管出国劳工业务的姚经理了解刘某的情况后表示,因为她的培训地点不在南昌,并且她的办理手续资料已经上报到了省公司。所以,关于退钱的问题他要请示上级领导之后才能做出处理意见。姚经理让刘某耐心等一段时间,等他请示了上级之后,一定会给刘某一个满意的答复。但直到2007年的11月份,姚经理也没有给刘某任何答复。
经过几个月的认真思考之后,4月2日,刘某及家人拨打了本报的热线电话,向记者求助。昨日,记者跟刘某及其家人一起来到南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该公司的姚经理见到记者之后,让记者直接找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去谈。
随后,记者跟刘某一起找到在该公司4楼办公的张经理。张经理告诉记者,他事前并不知道这件事情,因为刘某在他们这里办理出国务工业务需要好多环节,具体是那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或是刘某听信了别人的谣传,他暂时无法做出判断。就此事,张经理表示,他将认真核查情况,待核实清楚之后,如果问题确实出在公司,他会毫不犹豫地责成业务部门把这笔钱退还给刘某。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的王挺律师。王挺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出国务工者必须在国内参加岗前培训或考试,而相关公司组织务工人员报名培训之前也必须经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许可。需要出国务工的人员在受理机构或公司办理相关业务之前,一定要先核实相关信息,并签定书面协议。就刘某一事,王挺认为,如果当时双方有约定培训期未满可以退钱或该公司确实有“培训期未满可以退钱”的先例,该公司必须退还刘某缴纳的费用。(吴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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