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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今年以来,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较多有关“建议零售价”方面的投诉。昨日,南昌市消保局提醒说,“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本来是生产商约束销售商擅自提高零售价格、维护品牌形象的办法。但在市场营销中,有的却把它变成了厂商和销售商合谋误导消费者的手段,让零售商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因此,消费者不要轻信所谓的“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等。
南昌市民孙小姐投诉说,她在该市中山路一家商店看到了一款标注“建议零售价318元”的某品牌牛仔裤,一番砍价后,以100元成交。但是,孙小姐这条裤子在穿了10天之后就出现多处破损。孙小姐说:“我怀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我原本以为标价那么高,不要说质量过硬,怎么也得穿长一点时间吧。”孙小姐随后向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投诉,辖区工商部门随后进行调查发现,该条裤子并非假冒,不过出厂价却只要50元。孙小姐后来虽然拿回了钱,但看到“建议零售价”比出厂价高出6倍多,她还是觉得很不是滋味。她说,有一种被欺骗和糊弄的感觉,以后再也不信“建议零售价”了。
和孙小姐类似经历的消费者并不少,更多的情况是“建议零售价”尽管一样,但在不同商店卖价也不一致,如消费者张女士在商场看中一件羊毛衫,其“建议零售价”为488元。经过讨价还价后,张女士与货主以288元成交。可是,张女士在另一家商店又看到了同一款的衣服,另一位顾客仅花了208元就成交了。
对此,南昌市消保局余局长介绍说,正常情况下,建议零售价是厂家根据产品的成本、质量、销量和品牌、技术含量的价值,同时权衡商家应得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按一定的公式套算得出的。本来,它的目的是不让商家擅自抬高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品牌形象。但眼下,满眼都是虚高的“建议零售价”,让一些消费者失去了对它的“信任”。作为消费者,购物时不要轻信“建议零售价”的夸大宣传,也不要被高价商品的“促销价”和“惊喜价”冲昏头脑。(全来龙
刘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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