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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连维修人员也说不清这内存条是不是人为损坏的,就武断地拒绝了更换内存的要求,而向其总公司投诉,得到的答复也是要看地方代理商如何汇报,这不是说了跟没说一个样吗?”昨日,南昌市民罗先生向记者投诉了自己在使用清华同方电脑时的遭遇。
据罗先生介绍,2006年10月,他为单位采购电脑,在南昌八一广场附近的原新大地电脑城看中了清华同方的电脑。仔细了解清华同方的性能、售后等情况后,以每台7000余元的价格买了下来。当时,商家信誓旦旦的向其承诺,除了液晶彩显及鼠标、键盘以外,电脑其他硬件都有三年质保期,用了一年多,感觉电脑很不错。
但就在几天前,罗先生单位上的一台电脑出现了开机蓝屏现象。在单位技术人员确定不是软件问题后,罗先生立即想到了找清华同方电脑南昌售后部。但由于广场新大地早已易主,原来在里面开店的商家也已经找不到了,罗先生便通过114查询到了清华同方北京总部的售后电话,通过总部找到了清华同方目前的南昌代理商虹捷科技公司。
虹捷科技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很快派了技术员到罗先生的单位对电脑进行检修,这名技术员发现,是电脑的一根内存条出了故障,内存条上有类似被电压“击穿”的痕迹。于是,这名技术员告诉罗先生,内存条必须更换,但不是免费的,罗先生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可原来买电脑的时候明明承诺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坏就保修三年,现在怎么又要钱了呢?
罗先生对此非常不满,但这名技术员只表示这是公司规定,他也做不了主。而他致电给虹捷科技公司,其态度也非常坚决,不给钱就坚决不肯换。于是,罗先生只好再次致电给清华同方北京总部投诉此事,但得到的答复却是要等地方上的经销商报了情况后才能处理。
罗先生认为,虹捷科技公司技术员在现场,根本就无法证明内存条被“击穿”是人为造成的,那么就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包换。
在了解情况后,记者立即按照罗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清华同方北京总部取得了联系。其投诉部一位员工在了解情况后表示,会马上向领导汇报此事,并派专人前往罗先生单位了解情况,争取在三天内给罗先生一个满意答复。
■相关点评
就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南昌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障局的余局长,他认为:商家既然有了承诺就应该履行,在其无法确定电脑硬件是否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要么就按当初的约定更换新内存条,要么就及时将硬件送相关部门鉴定,确定是不是人为损坏。如果不是人为造成的硬件损坏,那么商家就应该按照当初承诺的“三包”条例予以更换。(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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