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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购,这种不用双方见面,单靠邮局穿针引线的商品销售方式已逐渐被人们所熟知,然而部分商家却趁机推销起假冒伪劣产品。昨日,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2号3·15忠告,提醒消费者应该注意实物和广告宣传是否相符。
同时,省消协忠告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及忽略一些重要的事项。消费者遇到邮购纠纷时,应尽量保存好相关凭证,向消协或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申诉。
【案例】
邮寄手机品牌与所订购不同
近日,上饶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邮购某品牌手机,经销商承诺货到后再付款,邮递员为李女士送来手机,李女士将1680元现金交付邮递员并签完字后,当着邮递员的面拆封,发现手机颜色及品牌与所订购的不符,与北京的经销商联系时,经销商表示,货发错了,他们将重新发货。货到后再由李女士将原款手机寄回该经销商。此后李女士再也无法与该经销商联系。
经上饶市消协查证,手机外壳无品名,初步判断,该款手机可能为翻新贴牌手机,且盗用了进网许可证标志。在河北省廊坊市消协的协调下,廊坊市邮政速递局配合两地消协,为李女士追回了1680元货款。
【忠告】
注意实物和广告宣传是否相符
邮购商品有五大陷阱:1.
实物和广告宣传不符。邮购商品的消费者多是受电视购物宣传的影响,价格优惠、功能多、功能强大是其诱导消费者的手段;2.借节日、奥运之名与其他商品捆绑销售,而捆绑销售的商品价值与所宣传的严重不符;3.到货后的商品与所购商品完全不同,功能、价格更是相差甚远;4.有些商品被经销商故意隐瞒适用人群,如某些保健产品对老年人不起作用等等;5.
销售者不留公司详细地址,当消费者知道上当后,地址无法找寻。
【提醒】
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购买商品时要考虑周全、不要冲动,更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及忽略一些重要的事项。
同时,省消协建议邮政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投诉解决制度及规定;经销商销售商品时应附带有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三包”凭证、购物凭证等,并且留下公司名称、地址、固定电话、营业资格等相关信息;工商部门应针对该类经销商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对不诚信的经销商应严厉打击。(王泽
陈伟 吴舒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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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点的产品不要买
“我现在手上这个是品牌相机,现在底价300元,有个市民已经举手了,有没有人要加价,没有了是吧,那300元成交。”经常路过八一广场的市民,对这样的在街边“拍卖”商品的场景并不陌生。近日,本报推出《3.15记者在行动》大型策划活动后,许多市民纷纷打来维权热线,其中有很多人投诉流动摊点的产品。昨日,西湖消协提醒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流动摊点的产品,因为他们大都没有发票等凭证,消费者很难为自己维权,可能会吃“哑巴亏”。(贾飞
陈伟 王泽 吴舒琴)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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