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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核心 今视网讯
“开发商赠送给我的阁楼面积少了17平方米”、“交房日期延迟了3个多月”、“开始说是安装某知名品牌地板,结果用的是没名气的地板”,近期以来,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的有关房产的投诉较多,其中涉及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占多数。昨日,南昌市消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消费者须防范开发商设置购房合同陷阱,签订购房合同不要忽视附件条款、补充说明图示表述等细节内容。
南昌市民刘先生在该市某楼盘购买一套房子,参观楼盘模型时,促销员告诉他,房子是精装修,房屋装修用的材料都是知名品牌,电视、空调、橱柜等主要家电也都是名牌,而且房屋整栋楼前后均有绿地,有喷泉,还会有网球场,这些都会写进购房合同里。“但我收房时却发现很不对劲,首先地板不是合同上规定的品牌,根本没有喷泉,更没有网球场了,防火门也改成了木门。”刘先生说,为此,他和许多业主去找开发商交涉。对方却拿出购房合同附件里的相关补充协议进行搪塞,里面原来有这样的条款:“最终规划以规划部门批准为准”,开发商就这样以规划变更已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来推卸责任。
市民张先生同样遭了开发商合同补充协议的“暗算”。张先生介绍说,他买了一套房子,其中约定,开发商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交房,但实际交付时间却是2008年1月1日,逾期两个月。开发商认为其没有逾期,理由是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合同补充协议上也签字盖章了,而补充协议上说明,“出卖人在交付时间上可有90天的上下浮动期”。此时,购房者才注意到补充协议中的这一规定,他们认为开发商有故意设置消费陷阱的嫌疑。
对此,南昌市消保局余局长表示,很多开发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有关交易细节和法律法规,任意修改并且以格式条款形式规避自己应尽的义务,限制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他介绍说,房地产合同中的这些不平等条款主要出现在房地产交易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里。一些市民购房时不注意看合同内容就草率签字,某些公司就利用这一点,在自己事先拟订的格式条款上用不引人注意的“备注”来制订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对这种格式条款,消费者务必多长一个心眼。签订购房合同时不仅要看合同正本内容和文字表达,还要认真理解附件条款、补充说明图示表述等细节内容;对合同上模糊不清的条款内容,签订合同时要问个明白,并用准确的文字在合同上进行表述;不要光听售楼促销人员的介绍,一切要以合同内容为准,对售楼时的口头承诺应要求其写入合同条款中。(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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