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我在点‘手撕包菜’这道菜的时候,菜谱上的标价明明是12元一份,可在买单时商家却强行要收取我18元钱。更气人的是,我明明只消费了144元,可商家就是要收我145元钱。”昨日上午,南昌市民吴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在南昌市抚河路“荷堂”赣味酒楼就餐时受了一肚子的气。
据吴先生反映,2月17日他和几个朋友一起来到南昌市抚河北路77号的“荷堂”赣味酒楼吃饭,当时点了三菜一汤和一个冷盘。买单时,服务员称总共要145元钱。“那我就有点奇怪了,点的菜不多也没什么特别好的菜,三个普普通通的菜怎么就要将近150元钱呢?”吴先生称,他随后就要求服务员拿单子过来核查一下,结果发现明显就有偏差。“我在点菜时,手撕包菜的标价明明是12元一份。可在买单时,电脑打出来的单子上却是18元钱一份。而即使是按照18元来计算,我总共也只消费了144元,怎么也算不到145元钱啊。”吴先生说,当他要求酒楼给予答复时,对方却称,“手撕包菜”这道菜是由于包菜原料涨价了,才临时把价钱由原来的12元一份提高到18元一份。而那“平白无故”多出来的1元钱,酒楼除了“后面带4不吉利”的说法外就没有其它解释。“突然提价又不明示,而且在点菜时又不口头说清楚,这不明摆着是霸王消费吗?”气愤的吴先生称,这么霸道的商家真得要有人来管管了。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抚河路“荷堂”赣味酒楼核实情况。正在值班的该酒楼刘经理在了解记者来意后承认,“手撕包菜”在菜谱上的定价确实是12元一份,临时提价后,考虑到菜价有可能会回落,所以就没有在菜谱上对价格做更改。另据刘经理称,在提价之后,酒楼要求员工在帮客人点菜时要详细说明,可能是员工的疏忽没有和客人说清楚。而对于那多出的“1元钱”,刘经理解释称,这是餐饮行业的一个惯例,碰到这种不吉利的“4”字一般都会加“1元钱”。可是当记者提出,为何总是加“1元钱”而不是减“1元钱”时,刘经理没有直接回答。最后,“荷堂”赣味酒楼同意吴先生按照菜谱上的实际标价来买单,没有多收钱。
■相关点评
“餐馆酒楼目前都是实行市场价,酒楼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来定价,但是定好价格之后就必须要明码标价,并且严格按照明示的价格来执行。”昨日下午,南昌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陶局长针对此事称,“荷堂”赣味酒楼在临时提价之前既没有进行明示,也没有员工向消费者明确告知,那就属于价外加价,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另据陶局长称,在核实情况后价格监督部门将对该酒楼进行查处。(郝景宜
张祖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