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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机票销售代理再次成为消费者协会“炮轰”的对象,2月1日,中消协公布过去一段时间电子机票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恶意取消已订机票、私自更改舱位、低价票高价卖以及伪造行程单等,要求民航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早在2004年,国际航协就提出要于2007年年底实现全球100%BSP电子客票的目标。 2006年10月16日起,中国航协停止向国内各大机票代理商发放BSP纸质机票,全面推行电子客票。2007年6月,国际航协通过决议,把实现全面使用电子客票的最后期限从原先设定的2007年12月31日推迟到2008年5月31日。中国国内目前电子客票使用率居世界第一,已经达到了99.6%。
电子客票纠纷20%属诈骗
但由于现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销售市场管理的不规范以及电子客票销售系统自身的缺陷,使得一些不法代理商利用代理销售方式赚取差价,牟取暴利;甚至利用撤票和造假等方式诈骗钱财,坑害消费者。 据深圳市工商局12315中心统计,2007年深圳全市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机票服务类电话咨询、投诉共484件,其中电子客票代理纠纷占该类咨询投诉量的75%,而涉及受诈骗的则占近1/5。 在电子客票纠纷中,比较典型的诈骗手段有4个。
代理吃差价要双倍赔偿 对此,消协认为电子客票代理销售市场亟须规范。其中深圳市消费者协会在研究2007年发生的电子机票纠纷后,提出对于电子客票代理商暗中吃差价、故意隐瞒票价的真实情况和限制信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一倍票价的赔偿主张。而对于代理商擅自变更舱位或者取消订位,骗取票款的行为涉嫌经济欺诈,可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针对目前消费者拿到行程单后不知真伪的情况,认为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电子客票确认制度,比如可以在电子客票上加入防伪技术,并增加实行终端消费者拿到真票后或确定订票成功后,可通过网上或航空公司客服电话自行修改订票密码和锁定操作功能,防止被不法代理商私自篡改和退票。 消协还建议作为行业资质准入相关部门的民航总局及航协,其职责不应仅局限于票务代理商的资质审查和会员发展,还应做好定期检查、监督工作。对于无照经营的“黑票代”,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取缔力度;涉嫌欺诈的,公安部门应依法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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