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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我去银行汇款,办完手续并拿到银行提供的回执单后,我就回家了,银行一工作人员就给我打电话来,说是我汇款时夹了张百元假钞。要我立即前往银行去处理此事,如果我不去,她就威胁说要对我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了。”昨日,南昌市民熊先生向本报投诉说,交通银行南昌分行迎宾支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很恶劣,而且也怕因此影响自己刚才办的那笔汇款业务,于是向本报求助。
熊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9时许,他从洪城路上一家银行取了19200元钱准备汇给广州的一个朋友,随后就来到自己公司附近的交通银行南昌分行迎宾支行办理汇款业务。“当时我把19200元钱给了柜台的工作人员,对方按照程序给我办理完了一切手续,我拿着回执单就回公司了。但没想到的是,半个小时后,我接到该银行电话,说在我刚才所交的那笔汇款里发现了一张百元假币。叫我立刻到银行去处理,意思是要我赔偿。”熊先生说,当时在点钞时没有说有假币,半个小时后,他已经离开银行了,这才告诉他有假币,这根本是说不清楚的事情,责任也不在他。为此,熊先拒绝了前往该银行,并说,如果确实有问题,银行方面可以到他公司去协商处理,而不是用这种威胁的口气。
熊先生介绍,事后,他还接到几个银行方面打来的的电话,他依旧没去。当天上午11时37分,熊先生收到银行方面发来的短信,大致内容是叫他尽快去银行处理此事,如果不去,就将做进一步处理。“我担心银行会压住我的那笔款不给汇出去,这样会影响到我公司的业务,没办法我只好给你们报社打电话。”
昨日下午,记者陪同熊先生一起来到该银行核实情况。该行文科长解释说,出现这样的情况完全是工作人员的失误,由此给客户带来麻烦和不快,并表示歉意。她说,因为给熊先生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是新来的,对业务不是很熟悉,处理大笔款项有点紧张。文科长说,当时在使用点钞机时,该工作人员没有把智能开关打开,因此没有及时发现假币,直到复点时才发现。将对这名工作人员进行内部处理,首先那张假币将由该工作人员个人赔付。另外,并没有影响熊先生的汇款情况,那笔钱已汇出去了,也不会影响熊先生今后办理其它业务。
■相关点评
就此事,江西红阳光律师事务所万勇律师表示,银行方面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操作流程有问题,是否为假币,应在发给消费者回执单之前就要确认。既然已经给了回执单,点数和辨别真伪过程就已结束,交了汇款手续费后,交易过程也就结束了。同时,消费者已经离开柜台,要追究责任就涉及到取证的问题,如果银行方面有强有力的证据可证明那张假币是熊先生的,那银行可要求熊先生换一张,同时没收那张假币。但有个前提是:银行监控系统始终盯住那张假币,不能出现被遮挡等情况。(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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