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视网讯
从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各级药监部门将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严防兴奋剂滥用。昨日,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说,除胰岛素外,零售药店严禁销售兴奋剂药品,同时应在店内明示。
据了解,兴奋剂是药品,同时也是生产某些化工品的原料。我国《反兴奋剂条例》将“兴奋剂”定义为:兴奋剂目录所列的禁用物质。2007年版《兴奋剂目录》禁用物质包括7类214种。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是兴奋剂的主要品种,不同种类的兴奋剂对人体的作用不同,但过量使用会对心脏、肝脏等器官造成损害。据悉,蛋白同化制剂又称合成类固醇,可以增加人体肌肉,增强体能;肽类激素则可通过刺激肾上腺皮质生长、红细胞生成等实现促进人体的生长、发育。而糖尿病患者常用的药物“胰岛素”,属于一种肽类激素,属兴奋剂目录之内。
省药监局一负责人介绍,我省虽没有奥运会赛事承办城市,但是,加强对药品类兴奋剂生产、经营管理,防止药品类兴奋剂非法流向运动员,也是很重要的任务。为此,我省启动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对药品生产企业和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定奥运期间的重点监管对象。他提醒说,为了防止运动员误服含兴奋剂成分的药品,国家药监局去年发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24号令》规定,今年10月1起出厂的含兴奋剂成分的药品,必须在包装或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否则不得出厂上市,药品经营企业也不得采购。此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并在在店内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记者了解到,只有经过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才可制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同时,对所有兴奋剂类药物,实行处方药管理。按照我国规定,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是要凭处方进行使用,比如类固醇类是男性激素,有助提高肌肉蛋白质合成,这样的药物在临床和医生使用上可以做治疗作用。但这些药物如果外用,就会产生很多副作用。在体育界使用,也会妨碍体育竞赛的公平性。只要不是凭医生处方,可以说使用这些兴奋剂的人员(尤其是运动员)都是从非法渠道获得的,是打击的一个重点。
据悉,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售兴奋剂物质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一经查实,将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吊销其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如发现工作失职造成责任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者责任。市民若发现这类违法现象,可向药监部门举报。今后,我省将继续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经营深入进行专项治理,对限期整改的企业进行追踪检查,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全来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