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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为了招揽顾客,竟然打出了“江西省首届‘杀人’大赛”的招牌!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南昌市民投诉反映称,位于南昌市象山北路163号的富临俱乐部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规,而且对周边市民尤其是小孩影响极坏。
南昌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自从这家俱乐部推出“杀人游戏”后,他小孩经常去那光顾,并且和别的小朋友聊天时也谈及此话题,学习成绩急剧下降。他说,商家现在居然明目张胆打这样的广告,应该好好治一治。市民严先生说:“我就住在旁边,知道‘杀人’只是游戏,但不知道的看了肯定迷惑甚至害怕,这广告太耸人听闻了!”另一位市民张女士说:“这个游戏客观容易诱发人性中恶的一面,把人引向好斗凶杀,这给社会治安稳定,暴力犯罪埋下了隐患。”
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俱乐部。记者看到,该俱乐部的二楼外部,挂出了一块标有江西省首届“杀人”大赛字幕的广告横幅,“杀人”两个字还特意用了血红的颜色,并进行了加大加粗裂纹处理。该俱乐部一位员工作告诉记者,“杀人”比赛是一种益智推理的警匪游戏,目前在南昌颇为普遍。打出广告是为了宣传这个游戏,并没有考虑到对市民的影响也不知道是否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他们老板人现在不在南昌,具体事情要等他们老板回来。记者了解到,“杀人”大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环节,连闯四关的幸运者将有机会获得最佳杀手、最佳警察等奖项,从而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奖品。
就此事,南昌市工商局消保局余局长表示,按照《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而此案广告中出现“杀人”字样,明显违法了。他说,商家在广告中特别突出了“杀人”二字,这显然是为了吸引“眼球”。商家采取适当商业手段无可厚非,但做宣传应考虑道德因素和社会影响,不能一味玩噱头,更不能为一己之利而伤及消费者。(李新华
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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