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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记者昨日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教育局将从12月10日起,对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整治,重点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届时,将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小卖部),下达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将对其实施关停措施。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纳入应急处理体系
据了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届时,教育行政部门将与学校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要借鉴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共同研究制订、完善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要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之中。
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学校食堂须关停
按规定,将严格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与规章,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对于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小卖部)必须予以关停;未持有有效健康证、知识合格证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必须离岗;食堂必须坚持每天清洁扫除,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加强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物留样制度,认真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2小时内上报
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各学校要明确责任人,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措施。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当按照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规定,及时(发现事件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承包
据介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学校(包括教学点)对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接受一次巡查(包括专项检查或督导检查)。学校要经常性地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进行自查,以便及早发现问题。
此外,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得实行承包,对实行承包的食堂要实行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管理制度,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学校实施监管的内容、方式以及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周斯文
付美玲 韩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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