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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南昌市民廖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江西大宇专修学院已经答应把拖欠的招生费还给我了,拖了一个多月的事总算解决了,非常谢谢你们的帮助!”
廖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份,他通过朋友和江西大宇专修学院负责赣州市石城县招生的徐老师认识。当时徐老师答应说,廖先生帮该学院每招一名学生,就可获得800元的招生费,只要学生到学校缴了学杂费,就可领到钱,但只是口头承诺,没签定协议。“我在南昌上班,平时工作也忙,没多少时间去弄这个事。9月份,我动员一位初中同学的亲戚去这个学校读书,国庆节后,这个学生去学校报名缴费。随后,我就找那个徐老师索要招生费,但对方却一拖再拖,迟迟不给钱。”
廖先生说,“我动员这个学生去读书,也是冒很大风险的,因为他以后一旦后悔上这学校读书,会直接怨恨我的。如果徐老师当时不承诺可领招生费,我才懒得去搞招生。钱虽然不是很多,但有承诺就要兑现,不能这样一拖了之。”廖先生介绍说,徐老师曾告诉他,学校也欠徐老师的招生费,所以就无法按时支付欠款了。“据我了解,徐老师还拖欠其他招生人的招生费,都是以同样的理由搪塞。按道理,学校欠你的钱,你该去和学校交涉,而不应该反过来拖欠我们的。”廖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要回这几百块钱,他跑了很多回,也打了很多电话。
随后,记者按照廖先生提供的电话,试图和徐老师联系,核实有关情况,但一直没打通电话。接着,记者立即和该学院招生办吴主任取得联系,他首先声明,学校是不允许老师通过这种方式去招生,也不存在支付招生费的说法,但他答应会去调查核实并处理此事。昨日上午,吴主任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此事基本属实,并给出了处理意见:对老师进行教育,同时责令徐老师妥善处理此事。昨日下午,廖先生给记者回话说:徐老师已答应给他600元招生费,他也不想再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折腾这些事,为此同意接受这个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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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事,省教育厅社管处副处长熊明放表示,此事如属实,那学校就严重违规了。依据《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支付生源组织费的形式组织生源,生源学校不得向民办学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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