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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约定商家撤柜6个月后,商场应返还质量保证金,可因商场停业,商家撤柜两年多仍未要回质保金。近日,经营服装的黄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北京华联商厦南昌西湖公司迟迟未返还她5000元质量保证金。
据黄女士介绍,2004年7月6日,她和位于南昌市中山路的北京华联商厦南昌西湖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联营合同书,并于当日交了5000元质量保证金给商场无息保存。按合同规定,撤柜6个月后,商场就应返还质量保证金,2005年8月,由于生意冷清,她被迫从商场撤柜。可是现在两年多过去了,商场仍没有把质量保证金还给她。
近日,北京华联商厦南昌西湖有限公司一位胡姓经理对记者称,由于种种原因,北京华联南昌西湖店已经于2006年4月份停止营业,从此以后,公司就一直在着手返还各个厂商的货款和质量保证金。到现在,公司欠厂商的货款已经基本还清,只有少数厂商还没有领到质量保证金。胡经理承诺,最晚将会在明年春节前把质量保证金还给黄女士。对此,黄女士表示,如果到时“北京华联”再一次失言,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熊晓生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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