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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5日起,全省范围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可通过邮政代办。然而,有不法分子竟伪造交通罚款通知书,诱使驾驶员上当。25日,江西省公安厅发布预警提示。
据悉,8月中旬,新余曹先生收到了一张交通罚款通知书,罚单上写着:曹某在公路某路段超速行驶被我管理中心的电子监控设备记录,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罚款500元,照相费30元的处罚。为了交通违法人的方便,管理中心特委托中国邮政储蓄代收,请于15日之内办理,否则将吊销驾驶证。盖章单位是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此外,罚单上还有指定的私人账号和户名以及拍摄下来的违法照片。
对此,曹先生心生疑点:交罚款不可能汇到私人账户上。于是,他向交警部门进行核实,才发现是一场骗局。经证实,这张罚单应该是不法分子伪造,企图诈骗钱财的。
江西省公安厅提醒驾驶人,市民碰到类似情况应提高警惕,注意辨别罚单真假。首先,罚款单上应清楚印有“某时某分在某个路段的某方向上违法”的字样,并且有超速多少的数据。其次,司机收到罚款通知书后,委托中国邮政储蓄代收应该是在驾驶人自愿的基础上,由驾驶人委托邮政部门代缴。另外汇款不应有私人户名和账号。而且,交通违法罚款可通过邮政代办只是适用于罚款200元以下的异地交通违法行为。本地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应该先到交警部门,开具罚款单,再汇款到指定的商业银行账号。(王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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