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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上午,江西泛亚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员工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单位购买的电脑是假的。
昨日上午,陈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10月12日,单位花13800元钱在南昌银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一台型号为M5000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今年7月初,电脑频频丢失文件及数据。于是陈先生将电脑送到“银嘉集团”售后服务部,试图恢复文件。经该服务部技术人员的检测,电脑的硬盘坏了,无法恢复丢失的文件,需更换一个硬盘。
陈先生说,当时,他们还是想恢复丢失的文件,于是,他找到华硕南昌售后服务中心江西硕捷实业有限公司检测。检测后,“江西硕捷”工程师说,电脑上张贴的条形码与电脑型号不匹配,这台电脑极有可能是从非正常渠道进的货。
昨日,记者看到了这台电脑。“发现这一问题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台笔记本电脑很有可能是假货。”陈先生说,当时,他曾多次找到“银嘉数码”要求退换。但是,“银嘉数码”以各种理由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最后,“银嘉数码”承诺:为陈先生免费更换一个硬盘。对此,陈先生表示,他无法接受。
昨日下午,为了核实此事,记者专门致电“华硕”厂家了解相关情况。经过条形码查询,该公司售后服务中心梁先生告诉记者,与该该条形码匹配的电脑型号为“华硕”A2D。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条形码与机型不配呢?梁先生避而不答,他一再强调说,作为一家大公司,厂家不可能会犯这样的错误。出现这样的情况,陈先生应找经销商解决。
南昌银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秦经理告诉记者,就条形码与机型不配的原因,他不便加于分析。他说,现在的“南昌银嘉”与2004年的“南昌银嘉”是两个公司,两者只是收购与被收购的关系。秦经理说,他们会负责处理此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秦经理说,他们承诺先帮陈先生免费维修,先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就张先生所提出来的退换问题,等公司领导在国外出差回来后再作出处理意见。
■律师点评
就此事,江西志华律师事务所徐之春律师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此,“南昌银嘉”应承担相关的责任。(罗开怀 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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