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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的形象做商业促销宣传,这早已明确写入我国《广告法》中。然而,近期一些企业却自作聪明,打起“擦边球”,请来特型演员做广告。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工商部门获悉,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的,也将遭到查处。
据了解,日前湖南某酒业邀请一位特型演员来为其作形象代言,而这个宣传广告的主体人,则在外貌上与毛泽东主席非常相似,很容易给受众一种感觉:这就是毛泽东。虽然这样的广告有一定的冲击力,能够更大程度上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也容易对潜在消费者起到相应的误导作用。
南昌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或许这样的企业会辩称并未直接违反《广告法》,然而,“擦边球”也是违规的。因为利用特型演员长相与伟人十分相象,而且刻意将其打造得和伟人相仿,故意给人一种错觉,事实上就是一种变相利用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促销宣传的行为。
针对这一现象,工商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禁止在商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和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以及任何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的表现形式;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职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形象、题词,或利用特型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者服务。(程勇
周建森 蔡安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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