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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款
房子却被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7年前选购了景田大厦一套商品住房,合同约定一年内交付使用,可直到第六个年头,开发商才向业主交房。让景田大厦业主熊女士想不到的是,当她闻讯前往时,大厦工作人员告诉自己,当初所选购的那套房子已经卖了。“我手中那份当初与景田大厦签定的购房合同怎么就成了废纸?”21日,南昌市民熊女士愤怒地向本报记者投诉称,景田大厦唯利是图违反购房合同一房两卖。
交了首付的房子开发商卖给了别人
熊女士告诉记者,2001年11月13日,她选购了位于瓦子角附近的景田大厦内的一套商品住房。当时房价是2400元每平米,所选购的房间面积是127平方米,房价总共是30多万元。熊女士说,自己与景田大厦开发商兆溢集团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交纳了20%的首付款总共是6.2万元,其余部分是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上本来约定是一年内将房交付使用,可不知何故,交房时间一拖再拖,直到去年2006年12月份才交房。而且,交房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后来是听别人说这房子在交,我才到景田大厦来的。”熊女士很愤怒地告诉记者,当自己拿着购房合同以及有关的材料来认房时,景田大厦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熊女士所购的房子已经卖掉了。
投诉人要求索赔开发商联系不上
签了购房合同并且还交了首付款的房子竟然被卖掉了,熊女士对此很难接受。“这么多年,有利息还有违约金,房价也不同了,房价现在是涨到每平米5000多元,原来我买的时候是2400元钱,这笔账到底该怎么算?”熊女士当即向景田大厦提出质疑并要求索赔。为此,熊女士奔波了半年都没有任何结果。熊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一直联系不上,只是通过物业传话说把原款退给我,再加上适当的利息,对此我当然不能同意。
21日下午,记者通过多方联系采访到了负责景田大厦物管的“丰茂物业”。该公司负责人邹经理说,如果确实是有这回事,这个钱肯定是要退给人家。邹经理同时表示,此事找物管肯定没有用,还要找开发商老总。那么,景田大厦开发商兆溢集团的老总到底在哪呢?邹经理说,不知道在哪里,也没有开发商的电话,总之就是没办法联系。
投诉人将诉诸法律捍卫自身权益
熊女士告诉记者,直到目前为止,景田大厦都没有正面对自己进行答复,“现在别说索赔,连当初的6.2万元本金都没有拿回来。”熊女士显得非常无奈。对此,南昌市148法律服务所熊五根主任律师分析认为,在这种没有拿到房子的情况下,熊女士可以向开放商提出:一,要求返还已付的购房款;二,如果熊女士有损失,比如说房子这几年增值了,她可以要求这一块的赔偿。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她这种没有拿到房子的情况下,她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高于购房款一倍的损失。熊女士表示,最终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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