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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交了定金后,我才发现所谓的‘二室一厅’是一室一厅改建的,而中介拒绝退回定金。”昨日上午,南昌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江西骊特房地产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骊特房产)发布的虚假信息误导了他。
昨日上午,李先生告诉记者,6月初,他看到一则广告称,在孺子亭附近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出售,售价31.8万元。李先生说,这则广告是“骊特房产”发布的。在“骊特房产”,李先生了解到,该房子位于南昌市孺子路197号1栋2单元401室。由于对该房子的地段、价位较满意,于是,李先生决定联系“骊特房产”看看这套房子的内部结构。
6月9日,李先生看房确认该房子是二室一厅后,与房主、“骊特房产”签订了一份居间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定金5000元。“买房子毕竟是一件大事,马虎不得。”谨慎之下,次日,李先生再次来到该单元502室,502室的房主说,这房子是一室一厅的结构。由此,李先生才得知,自己买的二室一厅房子实际上只是一室一厅改建而成的。“当时,中介、房东并没有说清楚这一点。”李先生说,随后,他多次找到“骊特房产”,要求其退回定金,但是都遭到了“骊特房产”的拒绝。
昨日上午,记者将该纠纷反映给了南昌市西湖消协。在西湖消协,“骊特房产”余经理一再强调,买房子是以面积来计算的。余经理说,就房子结构问题,房东没有详细地告诉中介,而李先生也看过房子,所以房东、李先生也是有责任的。此外,合同是一份三方合同,解除合同要征求房主的意见,中介不能私下作主的。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三方约定,19日,他们将就此事进行进一步协商,“骊特房产”表示,他们会尽快给李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就此事,南昌市西湖消协张秘书长表示,发布二手房信息,须以产权证上的信息为准,“骊特房产”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因此,“骊特房产”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贾飞
罗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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