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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从2007年6月8日起,全国各地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替加色罗”各类制剂,已上市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收回。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截止2006年11月至今,我省没有接到因使用此药而产生不良反应的案例。
据了解,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替加色罗”,是一种用于治疗女性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药品,主要是由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泽马可”(商品名),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常罗宁”,以及重庆药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开乐宁”。昨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位于大众购物中心底层的“开心人大药房”。销售人员表示,此药已经没有卖了,好像是停售了,但具体原因他们并不清楚。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位于胜利路上的黄庆仁和春华大药房,这里的工作人员也均表示,没有这种药品销售。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汪处长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接到国家局要求停售的通知,一旦接到国家局相关通知将立即按规定处理。
此外,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人士也告诉记者,截止2006年11月至今,我省没有接到因使用此药而产生不良反应的案例,但他们会密切关注。同时,他们也希望因服用此药而产生不良反应的消费者积极向省局举报。(胡文春
王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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