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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商家就由我造成的电脑瑕疵尚未与我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就把电脑卖了,并要我承担商家自认为是瑕疵造成的亏损。”昨日上午,南昌大学学生小盛投诉称,“江西商科”的做法让他感到无法接受。
新买“宏基”电脑有问题
昨日上午,小盛告诉记者,今年3月6日,在省展览中心新华群江西商科电脑有限公司,他花4800元购买了一台型号为3683的宏基牌笔记本电脑。次日,电脑出现花屏现象,时常还无法进入系统。随后,小盛把电脑送到“江西商科”测试,“江西商科”的员工检测认为,这电脑属于软件问题,不同意小盛的换机要求。但是,重装系统后,花屏现象仍未能得到解决。随后,小盛把电脑送到“宏基”南昌售后服务点检测,结果证实确实有质量问题,“江西商科”同意换机。同时,“江西商科”发现,电脑面板上有一划痕,属于小盛造成,因此“江西商科”要求小盛承担维修划痕的费用。小盛说,当时,他也同意了“江西商科”的要求,但是由于身上没有带多少现金,所以小盛就把更换后的电脑的电池抵押在“江西商科”。双方协定:等划痕修好后,小盛把维修费付清,就把电池还给小盛。
划痕未修好商家转卖
小盛说,4月10日,他接到“江西商科”的电话,说有划痕的电脑已经被他们卖掉了,但是因为电脑有划痕,所以他们亏了200元,要小盛承担这200元,他们就把电池还给小盛。“‘江西商科’根本就没有对划痕进行维修,凭什么要我承担亏损的200元钱。”小盛说,哪怕维修划痕需要更多的钱,我也愿意出。但是,如今“江西商科”卖掉电脑到底是不是因为有划痕而亏损了200元,他不得而知。因此,小盛认为,在没有维修划痕的情况下,“江西商科”应先与他就划痕维修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再做处理,如今的做法让他无法接受。
昨日下午,“江西商科”品牌事业部陈勇承认,“划痕电脑”确实被他们卖掉了。他说,在卖“划痕电脑”前,他们并不是不告诉小盛,公司曾多次打小盛的手机,但是小盛的手机一直打不通。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小盛付了100元钱换回了电脑电池。
■工商点评
单方处理造成损失对方不承担
就此事,江西志华律师事务所徐之春说,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民法通则》规定,微型计算机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更换电脑后,商家有权处理被更换电脑。但是,在此起纠纷当中,消费者小盛与商家就“划痕电脑”未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可以单方面做出处理,但是商家在没有征得小盛同意的情况下,处理“划痕电脑”所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小盛来承担。(贾飞
罗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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