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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一患者因为尿毒症在抚州市第一医院定期做血液透析,结果在一次透析过程中,患者的右手手腕严重肿胀,患者因此整整痛苦了半个多月后突然死亡。事情发生后,家属方有两张医院不同内容的出院记录。为此,家属怀疑医院篡改病历。到目前为止,该院都没有一个负责人出面给家属一个说法或者解释。
4月6日,记者为此事前往抚州进行采访。死者的女儿陈小凌对记者说,她家在宜黄县城,其父陈耀辉今年才56岁。因为患尿毒症,今年年前一直在抚州市第一医院定期(隔三天)做血液透析。3月6日,她父亲从宜黄县来到抚州市第一医院,但这次在进行血透的过程中,她父亲突然感到钻心的疼痛。在告知护士后,护士立即把针从她父亲的右手腕血管里抽了出来,随后,她父亲的手腕处出现了肿胀的情况。3月21日,她父亲的手又突然疼了起来,家里人赶紧把父亲送往抚州市第一医院。“3月23日,我父亲手痛的情况有所缓解,当天下午,我母亲特意去问医生我父亲的情况要不要紧?医院回答说不要紧,如果想出院就可以出院。”于是,他们当天就为患者办理了出院。
3月26日,原本又是做血透的日子。陈小姐对记者说,26日凌晨1点左右,他父亲突然手又疼得受不了,于是一家人立即就近将患者送往当地宜黄县人民医院,但到医院还没来得及抢救患者就去世了。
陈小姐告诉记者:“26日一大早,我和几个亲戚赶到抚州市第一医院告诉院方我父亲去世了,要求医院把所有关于我父亲在医院的材料给我们复印一份。没多久,医院首先给了我们一份出院记录,但我突然发现医生桌上还有一份我父亲的出院记录。我叫我爱人找叶医生把另一张出院记录拿过来看看,但对方紧紧攥在手里拒绝给我们查看,最后我们把那份出院记录从叶医生手里抢了过来。这份出院记录和开始给我们的那张出院记录有些地方非常不一样,明显就是想推卸责任。”
陈小姐气愤地说。后来,她几次到医院去想要个说法,但医院每次都说,他们医院没有责任。
4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抚州市第一医院。记者提出为什么患者陈先生的出院记录有两份,且时间相同,而内容不同时,院方表示无法作出任何解释,如果记者想要答复就到抚州医鉴办去。当记者向院方转达家属对两份出院记录怀疑有篡改迹象时,院方此时很不悦地告诉记者,篡改病历是他们医院的事,家属抢夺病历是违法的。
为慎重起见,昨日,记者带着两份出院记录专程来到省卫生厅医政处作进一步核实。省卫生厅医政处龚主任向记者解释说,就从目前两张不同的出院记录来看,还不能完全下篡改病历的结论,但即使医生认为出院记录上有不全面之处,需要做修改,一般情况下也是在先前的那张出院记录上修改,而不是另外写一份。此外,按照有关规定,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时医院应该主动把出院记录交给患者,而不是等家属上门找医院索取。
■律师说法
医患都可提出医疗事故鉴定
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金平律师。王律师表示,家属手上目前只有两份出院记录,但随时可以找医院要求复印并封存患者所有的病历资料。家属如果有任何异议,无法和院方沟通,医患的任何一方可以提出让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介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受理此事后,将会对此事作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而判定责任。(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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