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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工商局获悉,该局12315申诉中心当天接听消费者咨询电话66起,接受投诉12起。
南昌市民马先生于2005年10月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笔记本电脑,上个月电脑的显示屏出现故障,马先生急忙将电脑送去维修,可维修人员告诉他这台电脑的保修期是一年,因此,维修费用需要马先生自己支付。随后,马先生上网查了一些相关“三包”规定,发现笔记本电脑显示屏保修期是二年,于是投诉到12315。
12315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和该品牌笔记本电脑售后部取得联系,指出他们工作中误导消费者之处,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显示屏作为笔记本微型计算机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应为两年。对此,售后人员表示是因为记错了才给出消费者错误的答复,他们对消费者表示十分抱歉,并表示愿意尽快帮消费者修复该电脑。(熊媛
王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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