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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本想代理“驱蚊灯”的产品赚点钱,结果花了1360元拿着样品回去试用了十来天后发现并没有起到驱蚊的效果,找到生产公司要求退钱却遭到拒绝。昨日,江西吉水的赖明校老汉从深圳来到南昌向本报投诉称,他在北京国研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的驱蚊灯根本就没有用。
昨日上午,赖老汉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前,他上网时无意间登录了WWW.GYKC.CN的网站。该网站有种“驱蚊灯”让他产生了想做该产品代理的兴趣。于是,赖老汉立即与该公司一个名叫黄文进的人联系上了。在对方把一些相关资料传真给了赖老汉以后,黄文进要求赖老汉去一趟北京他们所在的公司,具体事宜面谈。赖老汉对记者说,我在仔细看了他们的资料后,感觉还不错,因为资料上写明该产品是通过了国家科学认证,并且是目前国内外最安全环保的高科技驱蚊产品。
3月13日,赖老汉去了北京,并找到了北京国研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接待赖老汉的除了黄文进还有一个负责人陶刚。在赖老汉表明了如果这个驱蚊灯真有那么好的驱蚊作用的话,他就有意向代理这个产品时,黄文进把这个产品吹嘘了一番后随即拿出一份代理合同给赖老汉签,并要求赖老汉先花360元买一套驱蚊灯带回去试用,然后再交1000元的代理押金。赖老汉看完代理合同后还是有点担心驱蚊灯的效果。看到赖老汉有点犹豫,也为了能使合同顺利签完,黄文进马上用笔在合同的最后一个条款里加了一条:如没有效果负责退款。想到产品如果没有效果可以退款,赖老汉就把合同签了,还交了1360元钱。
回到深圳后,赖老汉拿着驱蚊灯用了很多天都没有效果。赖老汉对记者说:“我是按照说明书上的方法操作,然后我就坐在灯下面,结果蚊子照咬不误,不一会儿,我的脚上、手上到处都被蚊子咬了。”使用了十多天后,看到驱蚊灯没有一点效果,赖老汉就打电话到北京要求退货退钱,但对方坚决不肯退钱。
随后,记者根据赖老汉提供的陶刚的名片上的手机号码拨打过去,但对方处于关机状态。于是记者只得拨打名片上的座机电话,接电话的是黄文进,记者说明采访原由后,黄文进对记者说,赖先生是自愿交纳1000元代理押金以及购买360元的产品,并签订了在深圳代理产品的合同书。就赖先生反映的驱蚊灯没有效果的问题,黄文进说,那是单方面的说法,他们的产品在北京驱蚊效果很好,至于赖先生在深圳试用后说没有效果,又没有其他人能证实。黄文进还声称,代理押金和产品的钱是不会退的,并指责赖先生找新闻媒体投诉,损害了他们的声誉。
■律师说法
商家夸大宣传有欺诈嫌疑
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金平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商家对产品的夸大宣传的行为有欺诈消费者之嫌疑,违反了该条规定,商家就应该把款项全额退还给消费者。另外,消费者也可求助于当地消费者协会以及法律部门。(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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