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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法律专家指出的商场返券促销涉嫌违反的法律后,今日,消协再次“炮轰”商场返券促销行为,披露商场返券促销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
返券促销促成了“黄牛党”的兴起
由于返券促销设置了许多消费陷阱,普通消费者不愿浪费时间、精力与商家周旋,就以私下交易、自愿结合的方式凑齐返券,这种方式给了“黄牛党”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黄牛党”正是利用返券促销形式,凭借消费者反感所提供的市场,赚取丰厚的利润。“黄牛党”的加入引发了交易秩序混乱,增加了购物过程中的不安定因素。而在商家与“黄牛党”之争不断升级的情况下,最终受害的仍是消费者。究其根源,返券促销实为“黄牛党”产生的祸首。
返券使消费者无法确定商品的稳定价格
经常性的返券促销使消费者无法判断商品和服务的稳定价格,失去了比较和选择的基点。其知情权得不到保证,议价能力缺乏,选择和交易陷入盲区。频繁返券,还使消费者对商品降价的预期不断提高,以致“不促销不购物”,长此以往,就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不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返券促销使商场进入恶性竞争
商场之间价格战频发,争相提高返券促销额度,以抢夺有限的客源,扩大销售量和营业额,商业秩序陷入怪圈。一些厂家和供货商为应付商场的促销活动,提高原价再返券,加剧了市场诚信的缺失。高额返券白热化,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的利益,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消协2006年3·15期间开展的网上调查显示,有93.33%的人认为商家促销活动中对原价和现价的标注不可信,76%的人认为打折、返券对消费者没有好处,其中,71.93%的人认为频繁促销使消费者难以了解商品的真实价格;80.7%的人认为返券促销使人陷入无休止的消费怪圈。参与调查的人中,68%的人认为应对商业促销进行次数限制,37.33%的人认为商业促销应限定为一年二次,33.33%的人认为应当限定为每季度一次。
■消协建议
根据调查与专家们的观点,消协呼吁立法限定商业促销的次数和时限。消协建议,借鉴欧盟有关国家的规定,对所有的商业促销活动做出限定,明确规定商家每年的促销次数及每次的促销时限,同时,加大力度打击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促进商业零售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改“明码标价”为“明码实价”。《价格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但是,由于对原价规定的不够科学,商家想方设法地规避责任,并通过频繁、多样的促销方式,使“明码标价”未能起到应有的制约作用。为此,建议将“明码标价”修改为“明码实价”,所谓“明码实价”是指清楚、明确地标明商品的最终成交价,该价格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除一年中有限的促销时段外,应维持价格不变,以便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蔡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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