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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昨日,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阳光枫情”楼盘的部分业主向本报投诉,称该楼盘不仅延期交房,而且不交管道燃气初装费就不予交付钥匙。目前,已经有20户该楼盘的业主将开发单位江西明星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不交钱拿不到钥匙
据投诉人李先生介绍,2004年11月,他购买了“阳光枫情”楼盘一期20栋的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该在2005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他,但开发商通知他入伙的时间远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而且他去咨询和办理入伙手续时,被告知必须交纳3200元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和50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否则领不到钥匙。李先生表示自己暂时不会入住,而且今后也不一定用燃气,开发商不能强行要求他交纳这笔费用。要交与不交,双方僵持不下,导致时至今日,李先生仍没有拿到房屋钥匙。
李先生的情况并不是个例。据了解,至今,已经有20户“阳光枫情”的业主因为开发商延期交房或涉嫌强制性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原因,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今年1月31日,东湖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另外,这些业主还联名向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南昌市消费者协会行进了反映,认为开发商在销售的过程中违法价外加价和强制性交易。
开发商称已经垫资
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江西明星房地产公司负责“阳光枫情”销售的于经理。于经理表示,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我们比谁都急”,延期交房是由于诸多原因造成的,其中包括“三通”问题。于经理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红谷滩管委会项目推进办公室出具的材料,这份材料上的日期为2006年5月13日,材料中说明“部分市政备套设施未到位”,“可能给小区业主带来不便”。于经理介绍,他们已经采取了一些补偿措施,从通知交房起免除这些业主一定时期的物管费。
是否安装取决于业主
至于李先生反映的不交燃气初装费开发商就不给钥匙的问题,于经理认为,开发商开发楼盘时已经垫资铺设了燃气的管道,业主不能说不交就不交,但业主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可以由开发商代交,也可以自己交。当记者转述李先生的质疑“用不用燃气应该业主自己说了算,不能强制交易”时,于经理认为,不排除有些业主是“炒房的”。
昨日下午,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副主任刘英贽向记者介绍,目前南昌市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的依据为“洪价工字(97)第007号”文件,该文件明确指出初装费“应向申请安装的用户收取”,燃气公司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不能强求用户安装管道燃气。
■律师观点
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消费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高正尉律师认为,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周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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