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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物价局公布“权力清单” 认清40种价格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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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春节临近,南昌市物价局公布了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昨日,记者了解到该“清单”绝大多数与消费者密切相关。南昌市物价局提醒消费者,发现“清单”上的违规情况就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物价局将视具体情况对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
南昌市物价局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共45项,其中行政处罚40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4项。这40项处罚的内容都是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这40项的处罚就是为消费者保驾护航”,南昌市物价局程华蓉表示。
下面这些情况都将受到处罚:
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在明码标示的价格之外索要高价;谎称削价让利,或者以虚假的优惠价、折扣价、处理价、最低价以及其他虚假的价格信息,进行价格欺诈;生产经营者之间或者行业组织之间相互串通,哄抬价格;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经营者不能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经营者擅自印制标价签或价目表;经营者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周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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