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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随着春节的临近,一些消费者在选年货时往往会落入不良商家精心设计的“陷阱”。为此,南昌市东湖工商局永外分局曲静局长提醒:希望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防商家欺诈,春节购物不要贪拣以下“便宜”。
一是虚假打折。部分不良经营者采用先提高原销售价再打折的方式,向消费者“虚晃降价一枪”。二是虚假“特价”。利用“特价”的方式,借机将劣质或“三无”商品夹杂其中,兜售出去。三是“买一送一”,迷惑消费者。实际上赠送的商品,并不是与所购买商品相同的商品,而是买大送小,买好送差。四是“清仓处理”。用清仓处理的方式,把残次品掺杂在清仓处理的商品中。五是反季销售大减价。有些消费者喜欢购买反季商品,买回后真正想使用时,商品都已超过了保修期限,也不能得到良好的“三包”服务。(刘礼明
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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