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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视网讯 买房对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是件大事,所以在验房的时候都会仔仔细细,但作为“门外汉”的消费者往往不得要领。昨日,建设部门提醒验房至关重要的一环不应忽略:至少要看“两书一表”。
南昌市青云谱区的吴女士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商品房,昨日去办理入伙手续,在验收时发现房子多处空鼓,于是怀疑房子有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提供质量验收的证明。吴女士不明白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供什么证明,就拨打本报热线,希望了解相关情况。
记者随后采访了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边文彬工程师,边文彬介绍,现在很多消费者出于对房子的重视,验房时对房子里里外外尽量“挑毛病”,这样是不得要领的。消费者收房入住前千万要注意一点就是要求发展商出示“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从而确定该楼已经验收合格,只有这样你才能签署入住单。《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般在购房合同中附带了,如果合同没有附带,消费者可以要求发展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最重要的,这个证件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拥有这个证件的楼盘表示在流程上合法并且符合使用条件。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南昌市建委质量安全处的申工,据其介绍,《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在建委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时已经分别经过了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发商等单位的盖章,所以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楼盘是符合使用条件的。《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可能是“黑楼”,消费者不宜入住。(周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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